科研教学

您的位置: 首页 科研教学科学研究详细

科研项目检查制度

2012-06-12 00:00 本文来源:未知 点击量: 10
一、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度与质量,发现、总结并改进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问题,医院科教科负责组织专家组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具体时间依据科教科科研工作计划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的《课题计划合同书》而定。
三、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课题研究进度、阶段成果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课题研究中的主要困难与问题、需要支持的事宜等。
四、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方式是院方检查与自查相结合。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具体检查结果上报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签订评审意见,指导下一步科研课题实施计划,并及时反馈项目负责人。
五、检查中发现严重违背课题实施方案或不具备继续研究条件的课题组,将责令其终止该课题的研究。终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下年度课题。
六、在检查的过程中,因故课题负责人不能继续履职的,由原所属学科书面提出新的课题负责人选,上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否则,视为终止该课题的研究。
七、科研项目经中期检查,完成情况良好者,予以表扬,完成情况良好而经费不足者,医院可考虑追加项目经费;完成情况较差者,由医院研究考虑是否中止该项目,并追回一定的项目经费。

扫一扫,手机端浏览

微信服务号
在线投诉 预约挂号 门诊排班 就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