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
发布时间:2018-11-02 10:05
本文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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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纪委要求,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严禁违规插手干预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11月1日,我院组织召开会议,全体院领导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上,院纪委书记田茂友组织学习了省纪委关于《严禁违规插手干预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要求。《规定》指出,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领导干部不因岗位变动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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