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慎、廉、勤”古训
2016-09-12 00:00 本文来源:原 点击量: 12
读“慎、廉、勤”古训
院纪委 田茂友
中纪委空降来的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任职后说了三句话:来湖南后滴酒不沾,除工资外分文不取,抓腐败问题寸土不让!读后让人耳目一新,道简理深,震聋发聩!细细品味,获益颇深。
(一)
酒自夏禹时期的仪狄发明了酿酒技术后,就被作为一种媒介和载体传递着人们的喜怒哀乐,承担着人们的德怨恩仇。可以说,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大小节日,亲朋相聚,辞旧迎新,婚丧嫁娶等,是绝对离不开酒的。人与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交流沟通最离不开的媒介也是酒。
酒能壮胆。自古壮士出征,君王以酒壮其行,预祝凯旋而还,于是便有了“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饿感叹。宋太祖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用酒作为最大的尊重和奖赏,赏赐那些居高不下无人敢碰的开国功臣们,使他们虽不情愿但又没有办法地交出了他们的兵权和官印,从此少了刀光剑影的硝烟,呈现了一个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酒可消愁。但不知借酒浇愁愁更愁。李清照在《声声慢》里已经诉说的清清楚楚:“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著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酒其实是穿肠毒药,是一把“双刃剑”。 饮酒虽然可以烘托气氛,沟通感情。但假如没有节制,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轻则使大家扫兴,重则误事。
喝酒过量,易乱性更伤身。《西游记》里的孙大圣,蟠桃盛会上,经不住酒香的诱惑,偷喝了天宫的玉液琼浆,香醪佳酿,于是就乱了蟠桃盛会,大闹天宫,挑起事端,结果被压五指山下,五百年不见天日;天蓬元帅酒后失德调戏嫦娥,被贬人间成了猪八戒。也许有人会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可知道《水浒传》中的鲁智深撒酒疯醉打寺门,被逐出师门时,心中何曾有“佛祖”?可见,成事在酒,败事也在酒,酒中有喜忧,酒中有情仇,酒中更有毒素。
酒原本就是一个复杂的载体和媒介。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在这样一个复杂的载体面前,能够摒弃自己的一点嗜好,从一滴酒禁起,做到“滴酒不沾”,就是一个人“修身”、“慎微”、“ 严以律己”的具体体现。所谓“明者慎微,智者识几。”(《后汉书·陈忠传》),“尽小者大,慎微者著”(《资治通鉴·汉纪九》),“寻丈之繆,实始毫厘;君子畜德,无忽细微。”(明·方孝孺《杂铭·尺度》)“凡大事皆起于小事,小事不论,大事又将不可救。社稷倾危,莫不由此。”(唐·吴竟《贞观政要·政体》)等。都在说明一个道理,前人对个人修身,完善品德,从来就强调不应忽略任何细微末节,并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方能以小博大成就事业。
区区一滴酒,由小见大,“慎微”是一个领导干部自律的底线要求。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嗜好,但一个好的领导干部应该是没有任何嗜好的、洁身自好的谦谦君子。放弃一部分嗜好,就放弃了包袱,就可以轻装前行;没有了嗜好,就没有了短板,“自律”就有了根基,“他律”就有了意愿(大家来监督),“律他”也就更加有了底气。唐代魏征更是将“节嗜欲”上升到另一个高度去看问题,把戒“嗜好”摆在人之修身第一位。他认为:“存亡之所在,在节嗜欲,省游畋,息靡丽、罢不急、慎偏听,近忠厚、远便佞而已。”
一个人可以做到不酗酒,但要做到滴酒不沾,真的需要勇气和毅力。傅奎书记主动戒酒,并欢迎大家来监督,不仅让我们由衷地佩服,而且也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标杆,一个榜样。上行下效,何不愁党风不正,民风不纯?
(二)
早在几千年前中国人就提出了“廉者,政之本也。”的思想。认为当官者要以清廉为执政底线,为官第一要清廉。宋人真德秀说:“律己以廉。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是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他美,莫能自赎。故此以为四事之首。”(《真文忠公文集》卷四十)什么是清廉?清人刚毅在《居官镜·臣道》中明确解释:“清节之操,一尘不染,谓之廉。”元人徐元瑞说得更具体:“谓甘心淡薄,绝意粉华;不纳苞苴,不受贿赂;门无请谒,身无嫌疑;饮食宴会,稍以非义,皆谢却之。”(《吏学指南·吏员三尚》)其意就是一身清白,一心为公,既不奢侈腐化,也不贪污受贿,更不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古往今来,真正有名的清官少之又少,但为官清廉一直是统治阶级和仁人志士所推崇和效法。因为,只有为官清廉,光明正大,才能不受蒙蔽,明察是非;一身清白,没有私心,才能也敢于处事公正。清代名臣陈弘谋说:“汉人取吏,曰廉、平、不苛……人须心中无欲,方能心平。心平方能事平。故廉又为平之本。”(《在官法戒录》卷一)治国重治吏。吏治腐败,必然导致天下大乱,政权衰亡。清人王元吉说:“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层累而下,诛求勿已,害必加于百姓而患仍中于邦家,欲冀太平之理不可得矣。”(《御定人臣儆心录》)岳飞更是直截了当地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唐代李群玉在《放鱼》中就告诫我们:“须知香饵下,触口是铦钩。”一个领导干部,不可能不面对各种诱惑,但面对诱惑是否守得住,是检验这个人是清是浊的重要标尺。要守得住清贫,就要经得起诱惑,否则,清廉就是一句空话。新中国建国之后,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吸取了历史的经验教训,不但一丝不苟地坚持了“治国先治吏”的方针,而且还把“治吏”提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提出了“治国就是治吏”的思想。毛主席曾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各级干部)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
真正的共产党员应该是无所畏惧的,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必须深刻认识清正廉洁的现实意义和贪污腐败的危害性,认识到清廉是居官者分内的事情,是最起码的为官道德。汉代韩婴在《韩诗外传》卷一中提出了“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为非其有。”宋代苏轼也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名言。所谓“士不畏吾严而畏吾公,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廉。公生明,廉生威。”这些都是至理名言,古人可以做到的事,我们共产党人更是应该做得到。
明代薛瑄认为:“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猖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也。”(《薛文清公从政录》)这里谈到三种清廉者,是清廉的三种境界,也是做到清廉戒贪的三种方法。 我个人理解,傅奎书记能够在世人面前以“分文不取”来明志,是“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是个人自觉做到清廉的最高境界。这一承诺体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无私无畏、严以律己的勇气,为我们树立了一个自觉 “律己以廉”的榜样和标杆。
(三)
古人认为,一个人当了官仅能做到“慎微”、“清廉”是不够的,还必须勤奋。什么叫勤奋?刚毅说:“黾勉从公,夙夜匪懈,谓之勤。”(《居官镜·臣道》)元人徐元瑞说得更详细:“谓早入晏出,奉公忘私,虽休勿休,恪勤匪懈;呈押文字,法遣公事,务为敏速,耻犯稽迟;躬操笔砚,不仰小吏,手阅簿书,不辞劳役。”意思是:为官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不懒惰,不懈怠。宋人真德秀说:“莅事以勤。当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古之圣贤,犹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况其馀乎?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诗酒游宴,则谓之风流娴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不可不戒!”(《真文忠公文集》卷四十)明代思想家吕坤指出:“设廉静寡欲,分毫无损于民,而万事废弛,分毫无益于民,也逃不得‘尸位素餐’四字。”(《呻吟语》卷五)可见一个“勤”字贯穿了为官从政的始终,是衡量一个官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尺。
主人养猫,目的是让猫来捕鼠,以减轻鼠的危害。唐代崔佑甫认为“迎猫,为其食田鼠也,今此猫受人养育,职即不修,亦何异于法吏不勤触邪?”“猫鼠同乱,不相为害”实为一种不祥之兆。国家设立纪检监察机关,目的就是要其严肃纪律,惩治腐败。如此,我们就成了党和人民的“御猫”,如果不与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无异于猫不捕鼠,主人养其还有何用?
傅奎书记关于在反腐败问题上“寸土不让”的承诺,旗帜鲜明,掷地有声,体现了一个纪委书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坚强意志。在反腐败问题上“寸土不让”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天职,是应尽职责。傅奎书记的这一庄严承诺,对于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制度执行力和践行“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是我们勤政为民、切实履行纪委主体责任,坚持铁面执纪、铁腕问责,把是不是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的现象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的动员令。
学“三不”讲话,品“慎、廉、勤”三字,我们会发现傅奎书记的“三不” 承诺,既与我国古代提出的为官第一箴言中的“清、慎、勤”高度契合,又注入了鲜明的时代内涵,体现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勤政清廉的情操和为民服务的情怀。学习傅奎书记的“三不”讲话,践行这个“三不”承诺,显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我们花更大的精力、毅力和勇气。我们要把这“三不”承诺,当作湖南纪检监察机关的一个行动宣言和每个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一个动员令,自觉把层层传导的压力变成我们的工作动力,变成我们的自觉行动,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贡献每个人的一份努力。